为了实现“对心的控制”,《瑜伽经》提出了八种功法,又称“八支行法”。这些功法是:
1、禁制,指必须遵守的戒律,包括不杀生、诚实、不盗、不淫、不贪等。《瑜伽经》认为,在作瑜伽功之前,一个人必须要有充分的道德修养,否则的话,他的心是不会平静的。
2、劝制,指应遵守的道德准则,包括(1)清净(对身体和食物的清净,为“外净”;对内心污浊的清净,为“内净”)、(2)知足(不求自己份外之物)、(3)苦行(忍受饥、渴、寒、暑、坐、立等痛苦,遵守斋食、巡礼、苦行等等誓戒)、(4)读诵(学习经典、念诵圣音——唵“Om”)、(5)敬神(敬信自在天大神,为神奉献一切)等。
3、坐法,指保持身体平稳、轻松自如、精神放松。包括莲花坐、勇士坐、吉祥坐、狮子坐、孔雀坐等等。
4、调息,指调整和控制呼吸。《瑜伽经》指出,调息时首先要注意呼吸的三种作用:向内吸气的作用、向外吐气的作用、不吐不吸长长将气储于胸腹之中的作用。此外,还要注意四件事:(1)“处”,指气息吸入后,气息在胸腹之内所到达的范围;气息吐出以后,气息在宇宙中达到什么地方。(2)“时”,指呼吸的时间。要求在呼气吐气过程中,一定要保持速度适中、间隔和节奏合宜。(3)“数”,指呼吸的次数。要求出气入气一定要徐缓而轻长,切忌短促、粗急。(4)“专注一境”,指调心的问题,在呼吸时,要将意念专注在某一点上,不能分散。
5、制感,指抑制各种感觉感官,使感官的活动完全置于心的控制之下。
6、执持,是使心专注于身体内的一处,如肚脐、鼻尖、舌端等;也可以专注于外界的一种对象,如月亮、神像等。
7、禅定,亦称静虑,是使专注一处的心与所专注的对象相统一、使主客观相融合。
8、三昧,就是真正达到了心与其专注的对象冥合为一。三昧又分为两种:“有想三昧”和“无想三昧”。前者,指达到三昧后,仍然带有一定思虑情感的状态。后者,指心的一切变化和作用都已经断灭,完全达到与专注对象合一的状态,即瑜伽的最高境界。